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两基”评估验收进行事前审计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政办发[2004]190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4-11-9
实施时间: 2004-11-9
法规类型: 审计实施办法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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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教育厅、审计厅、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两基”评估验收进行事前审计的实施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十一月九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两基”评估验收进行事前审计的实施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2004年10月25日)
  为加强我区“两基”教育经费审计监督,规范“两基”评估验收工作,促进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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