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税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跨市总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预[2008]45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8-4-3
实施时间: 2008-4-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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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广西区各市中心支行:
  为妥善处理地区间财政利益分配关系,规范我区跨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的分配和预算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08]1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们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跨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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