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字[2009]93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0-23
实施时间: 2009-10-23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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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为了方便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理解和执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适应个人所得税信息化管理统一规范要求,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的规定,现就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明确如下:
  一、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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