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地税征字[2006]24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1-9
实施时间: 2006-11-9
法规类型: 定期定额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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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第16号令关于《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经征求部分州、市局意见后,就有关问题统一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税务机关要准确理解、落实总局《办法》的相关要求,重新审视以往的核定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规范、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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