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2009年普通发票换版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9]106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7-2
实施时间: 2009-7-2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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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推广使用营业税项目管理系统的通知》(桂地税办发〔2009〕39号)及《关于营业税项目管理系统试运行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项目办便函〔2009〕2号)的规定,我区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业于2009年6月中旬开始纳入营业税项目管理系统管理,使用系统统一开具国家税务总局的电脑版《建筑业统一发票》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并逐步取消手写版《建筑业统一发票》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为确保我区地税系统2009年普通发票换版顺利进行,配合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营业税项目管理系统的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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