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广西地税系统新版普通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9]116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7-24
实施时间: 2009-7-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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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广西地税系统新版普通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09]2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启用新版普通发票后,我区地税系统与各地税普通发票承印厂家之间的印刷费结算价格,以及各种发票工本费的具体收费标准,自治区地税局将另文通知各单位。
  请各单位做好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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