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操作办法的通
发文文号: 浙财企字[2009]245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09-9-19
实施时间: 2009-9-19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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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财政局、外经贸局(宁波不发):
  中央财政从2009年开始设立了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融资担保机构扩大对中小外贸企业的担保业务,并切块安排专项资金由地方管理使用。为加强该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缓解中小外贸企业融资难问题,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16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实际情况,我们研究制订了《浙江省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操作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9年第3季度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按照本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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