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海南省财政厅、省监察厅《海南省政府非税收入实行银行代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府办[2002]43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2-7-22
实施时间: 2002-9-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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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制定的(海南省政府非税收入实行银行代收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第13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对全省政府非税收入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办法,是贯彻落实《海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88号),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增加财政收入,逐步建立政府综合财政预算管理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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