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农垦总局关于农垦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府办[2001]23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1-4-5
实施时间: 2001-4-5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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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农垦总局《关于农垦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五日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农垦总局关于农垦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
  2001年3月13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我省医疗保险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农垦实际情况,现就农垦单位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农垦所属用人单位的所有从业人员及退休人员均应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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