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府[2001]59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1-9-14
实施时间: 2001-7-1
法规类型: 生育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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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办法
  第一条为保障从业人员生育权益,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范围内城镇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全部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本办法参加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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