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农垦总局关于海南农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纳入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府办[2005]14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5-2-2
实施时间: 2005-2-2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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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农垦总局《关于海南农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纳入省级统筹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农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纳入省级统筹是完善我省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对推进农垦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维护我省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目标,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切实做好我省农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纳入省级统筹工作,确保农垦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二月二日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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