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拨付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建[2006]413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6-5-11
实施时间: 2006-5-1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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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县(区)财政局:
  为保护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积极性,确保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顺利进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的精神,现就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和相关数据,现对你市、县(区)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予以核定,并随文拨付。详见附表。
  二、此次下拨的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中,种粮农民粮食综合直补资金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付,并通过财政涉农补贴“一卡式”发放专用存折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各地要在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中设立明细账户,对补贴资金实行单独核算;其他补贴资金由省财政通过预算指标下达,其中城市公交补贴资金下达各省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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