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价格监管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皖政办[2007]37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7-6-16
实施时间: 2007-6-1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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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价格监管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六月十六日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价格监管工作的意见
  为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收费问题,保障民生工程顺利实施,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安徽建设的意见》(皖政〔2007〕3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民生价格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稳定粮食和农资价格。认真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强对种子、农药、农机作业等价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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