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安徽省价格监测[信息]工作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价监测[2008]58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8-4-11
实施时间: 2008-4-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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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有关县物价局:
  现将《安徽省价格监测(信息)工作综合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价格监测(信息)工作综合考评办法
  2008年4月11日
  为全面推动我省价格监测和信息服务工作,调动价格监测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质量监督考核办法》和省政府《安徽省价格监测管理规定》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 考核范围
  安徽省价格监测(信息)工作综合考评从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总分为100分。
  (一)价格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二)信息材料报送与采用情况;
  (三)监测机构设置及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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