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办发[2003]14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3-7-31
实施时间: 2003-7-31
法规类型: 内审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368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各大学:
  《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审计管辖
  第三章 审计内容和程序
  第四章 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以下简称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以下简称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