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合同制干部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琼人劳保函[2005]298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5-12-23
实施时间: 2005-12-23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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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
  你行《关于要求确认我行合同制干部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函》(工银琼函〔2005〕55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经地市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录用的合同制(或聘用制)干部,聘用期间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以前国家承认的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为缴费年限。
  你行合同制干部养老保险待遇按上述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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