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琼府[2007]59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7-9-5
实施时间: 2007-9-5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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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和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琼府〔2007〕35号)精神,现就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中增加中专、技校在校学生。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城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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