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省监察厅关于加强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监督检查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府办[2006]64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6-9-12
实施时间: 2006-9-12
法规类型: 银行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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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审计厅、省监察厅《关于加强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监督检查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审计厅、省监察厅关于加强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监督检查的意见
  2006年9月1日
  为贯彻省政府和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开行)全面战略性合作备忘录中关于“将纪检、监察、审计工作引进合作领域和建设项目,建设阳光贷款、阳光工程保证合作的顺利推进”的要求,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管理办法》(琼府〔2006〕3号)的有关条款,现就加强利用开行贷款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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