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审计厅安徽省监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监督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人口发[2005]22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5-9-30
实施时间: 2005-9-30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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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口计生委、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
  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是新时期稳定低生育水平、进一步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举措,是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与工作方法转变的质的飞跃,是建立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一个重大突破。实施奖励扶助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人口与发展问题的高度关注,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具体实践。
  2004年,我省芜湖市作为国家首批试点率先开展了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同时还在皖北地区的利辛、临泉、定远、灵璧四个县开展了省级试点。2005年,我省被确定为国家扩大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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