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海南省建设厅、省发展计划厅、省经济贸易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府办[2002]79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2-12-11
实施时间: 2002-12-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370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建设厅、省发展计划厅、省经济贸易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省建设厅、省发展计划厅、省经济贸易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2002年11月29日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精神,积极推动我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加快......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