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00]4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3-8
实施时间: 2000-3-8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65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工作,牵涉面广,推行难度大,各级国税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摆上议事日程,作为今年国税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各级金税工程领导小组和办室要切实负起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该项工作抓紧、抓好。<......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