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销售农产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国税发[2004]30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8
实施时间: 2004-1-8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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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销售农产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49号)转发给你们,并做如下补充通知,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省农产品范围按《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执行,各市县执行中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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