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人事厅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教学[2003]4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3-5-13
实施时间: 2003-5-13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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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2]34号)和《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2]1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普通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合理配置与使用高校毕业生人才资源是落实“科教兴皖”战略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落实我省人才战略任务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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