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安徽天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取总机构管理费的批复
发文文号: 皖地税函[2006]15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0-20
实施时间: 2006-10-2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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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滁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安徽天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取总机构管理费的请示》(滁地税[2005]134号)悉。为进一步做好该公司对所属单位的综合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115号)精神,经研究,同意该公司2005年对所属企业收取总机构管理费。具体如下:
  一、管理费实行定额提取的办法。
  二、提取比例不超过所属企业销售(营业)收入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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