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08]4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4-8
实施时间: 2008-5-1
法规类型: 纳税信用等级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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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为响应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打造“信用安徽”的号召,近几年来全省国地税系统大力开展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实践证明,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对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和荣誉感,营造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建立征纳双方互相尊重的新型关系有着积极意义。为进一步推进税收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国地税协作配合,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国税发〔2003〕92号)文件精神,经安徽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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