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医药管理局关于吲哚美辛缓释片等药品价格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价工[2000]91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0-3-14
实施时间: 2000-3-2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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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医药管理局及常熟市物价局:
  按照药品价格政策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吲哚美辛缓释片等药品价格批复如下:
  江苏宜兴前进制药厂生产的四类新药吲哚美辛缓释片,保护期至2005年11月9日,规格75mg×12粒,零售价每盒15.00元。
  江苏方强制药厂生产的四类新药盐酸特拉唑嗪胶囊,保护期至2001年6月19日,规格2mg×12粒,零售价每盒38.40元。
  国营张家港市制药厂生产的布洛芬片0.2g×10片×2板/盒和0.1g×20片/板/盒是中管非代表品,根据与代表品保持合理比价关系原则,核定零售价分别为1.95元、1.05元。
  国营张家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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