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现金退税问题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琼国税发[2004]194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5-27
实施时间: 2004-5-27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200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洋浦)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三亚市中心支行、各市县支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现金退税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4〕4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现金退税具体操作程序规定如下:
  一、各级财政部门、国库和税务机关本着方便纳税人的原则与当地金融机构协商,指定一家国有商业银行开立现金退税账户,办理退税事宜。
  二、当地国库审核同级税务机关签发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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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现金退税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