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国税发[2004]212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6-16
实施时间: 2004-6-16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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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通知》对现行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时间、提供凭证、审核时限等进行了调整,是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向“简化凭证、优化服务、提高效率、加强控管、严防骗税”方面改革的重要措施,各市县国税局要认真组织学习并及时将《通知》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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