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个人若干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国税发[2004]251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7-26
实施时间: 2004-7-1
失效时间: 2011-11-4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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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个人若干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县局要高度重视已取消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已取消的审批项目及后续管理的办法要及时告知纳税人。同时,切实加强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审核评税,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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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
发文部门: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1-4
实施时间:201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