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桶[瓶]装山泉水征收资源税的批复
发文文号: 云地税一字[2006]6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3-31
实施时间: 2006-3-31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339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红河州地方税务局:
  《红河州地方税务局关于桶(瓶)装山泉水征收资源税的请示》(红地税发[2006]34号)收悉。经研究,饮用山泉水就其属性看是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水气矿产资源,因此,对桶(瓶)装山泉水应视同《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下热水矿泉水征收资源税的通知》(云地税发[1998]011号)规定的“矿泉水”,征收资源税。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六年......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