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新办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国税发[2004]288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8-30
实施时间: 2004-8-1
失效时间: 2011-11-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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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各种类型的新办企业不断出现,我省各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对新办企业的确认、行业性质的认定及新办企业优惠政策把握不一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办企业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为加强新办企业所得税管理,促进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更好地执行新办企业优惠政策,经研究,现就加强新办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中的若干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新办企业的界定问题
  (一)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企业方视为新办企业
  1.组织形式上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规定在工商部门办理新设注册登记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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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四条第(一)款第8项、第9项废止:

发文标题: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琼国税发[2008]64号
发文部门: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8-4-8
实施时间:2008-4-8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
发文部门: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1-4
实施时间:201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