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国税发[2004]319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9-28
实施时间: 2004-9-2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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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省国税系统使用《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以下简称《代开发票》)启用时间为2004年12月1日。从2005年1月1日起,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使用全国统一式样的电脑版《代开发票》,同时停止使用《海南省××市县国家税务局统一发票》。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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