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2001]4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 2001-4-26
实施时间: 2001-7-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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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市中心支行:
  根据财政部《关于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94]财预字第37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国税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复函》(财行[2001]6号),经研究,决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将国家税务局系统的税务登记证费和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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