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国税系统税务行政复议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国税发[2005]197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9-30
实施时间: 2005-9-30
法规类型: 行政复议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613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规范税务行政复议行为,省局根据有关法律和总局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海南省国税系统税务行政复议操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海南省国税系统税务行政复议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方便海南省国税系统各级税务机关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