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农业税免征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农税[2005]5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5-8-3
实施时间: 2005-8-3
法规类型: 农(牧)业税及特产税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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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委、省政府决定,我省自2005年起全面免征农业税。为了做好农业税免征后的有关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农业税免征政策。全省全面免征农业税是省委、省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进一步加快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一项有力措施。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上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不折不扣地将免征农业税的好政策落实到农户。
  二、切实抓好农业税尾欠清收工作。要按照《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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