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试行]》及启动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注税协发[2009]14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9-11-26
实施时间: 2009-11-26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机构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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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我省行业现状,省税协制定了《河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此《办法》经2009年9月下旬召开的省税协二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讨论原则通过,会长办公会又根据常务理事提出的修订意见和中税协会长会议的要求作了修订。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中税协的安排部署,全省等级税务师事务所的认定工作,从今年12月份开始启动。具体安排分为两个阶段:
  一是从12月起至2010年1月底为自测自评与申报阶段。各税务师事务所根据《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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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河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等级认定办法(试行)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