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外[2009]41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9-8-10
实施时间: 2009-8-1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271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
  我省实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以来,各级财政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省家电下乡销售量、补贴发放量连续四个月排在全国第二批试点省份第一位。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发现少数地方还存在补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没有安排值班人员等问题,甚至出现了搭车收费的现象。为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管理,将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这一惠农工程办好办实,现就有关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明确各级财政部门管理职责
  各市州财政局负责本辖区内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的宣传、监管和指导。要按照要求及时统计上报本辖区内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资金发放情况,并汇总......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20    年   季度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