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通知
发文文号: 鄂政发[2009]162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9-12-1
实施时间: 2009-12-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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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建立可选择、能转换、可接续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受益面,顺利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奋斗目标,现就完善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覆盖范围
  在城镇居住的居民,除国家规定必须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外,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建立可选择的筹资和待遇标准
  按照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选择医保体系的要求,建立可选择筹资和待遇标准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城镇居民按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和实际医疗保障需求自由选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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