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减免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价[2009]27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9-11-30
实施时间: 2009-11-30
失效时间: 2011-12-31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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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财政局:
  根据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9]76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和职责的通知》(粤校安办[2009]5号)精神,经研究,现将减免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有关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 减免收费的原则
  校舍安全工程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均予以免收,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属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并且有浮动的,一律按低限收费;属于市场定价的,通过服务双方协商予以适当减收或免收。
  二、 减免收费的范围
  本次减免收费涉及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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