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外籍个人和企业提供完税证明和中国居民身份证明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法[2001]30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6-5
实施时间: 2001-4-13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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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外籍个人和企业提供完税证明和中国居民身份证明的通知”(国税发[2001]43号)转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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