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河南省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政办[2004]85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4-8-11
实施时间: 2004-8-1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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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制定的《河南省县城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八月十一日
  河南省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若干意见》(豫发[2004]7号),规范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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