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价综[2005]24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5-9-7
实施时间: 2005-9-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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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
  为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我省现代服务业更快更好发展,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苏发[2005]17号)精神,特通知如下:
  一、放宽价格管理
  1.放开适宜市场竞争的服务项目价格。梳理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服务项目,对于已经形成竞争的服务价格,由市场调节。2006年1月1日起,除社区医疗、居民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外,放开其它社区服务项目价格。放开竞争性港口经营性收费。金融机构新业务的收费标准由有关金融机构自行确定。
  2.增强政府制定价格的灵活性。调整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比例,可以实行政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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