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控装置履约保证金先行赔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票[2003]31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5-28
实施时间: 2003-5-2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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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税控装置制造商和代理服务商的监督管理,确保纳税人正常使用税控装置,现将《税控装置履约保证金先行赔付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1.《合同书》;
  2.《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控装置售后服务违约行为警告书》;
  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先行赔付申请审批表》;
  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控装置先行赔付保证金支付凭证》。
  二ОО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税控装置履约保证金先行赔付管理暂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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