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控装置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票[2003]42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7-24
实施时间: 2003-7-24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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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我市自实施发票改革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初步实现了加强税源监控、堵塞征管漏洞的目标,税收收入明显增长。在深化发票改革过程中,我们发现个别税控装置代理服务商违反我局税控装置产品功能、技术标准,擅自更改税控装置的开票软件,造成纳税人填开发票的部分内容与初始化信息相悖,给我局税源监控系统带来威胁,产生了不良影响。为此,为了进一步深化发票改革,维护改革成果,各局要全面、认真地做好税控装置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控装置产品功能、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税控密码器的初始化信息必须与税控装置开票软件信息保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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