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价综[2006]44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6-12-18
实施时间: 2006-12-1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295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物价局:
  由于近期部分地区粮油副食品价格出现一定程度上涨,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先后下发通知,要求加强粮油市场监测,稳定粮食市场,保证粮食供应,坚决打击囤积居奇行为。省局也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粮油副食品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价格部门加强粮油价格监测,加大市场巡查,保证粮油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最近,省政府领导在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下发的1-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通报上批示:“元旦、春节将至,各地要加强对粮食、成品油、蔬菜、煤炭等涉及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监测,切实做好粮油副食品供应工作,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众的生活,保持社会稳定。”现就落实省政府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