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淮牌精制食用盐和部分行业用盐销售价格的函
发文文号: 苏价工函[2006]20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6-12-26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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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盐业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320克小包装食盐价格的请示》(苏盐司发[2006]159号)和《关于核定肠衣盐等四个盐种销售价格的请示》(苏盐司发[2006]182号)收悉。经研究,现制定320克纸塑袋装淮牌精制食用盐和大包装肠衣盐、畜禽盐等行业用盐销售价格见附表。表列价格自2007年1月1日起试行一年。
  你公司要对各类盐种分类建账,健全成本资料。各级盐业公司在销售320克小包装食盐过程中,要确保普通500克包装碘盐的供给,做到多品种上市供应,由消费者自主选择。
  此复。
  附表:
  淮牌精制食用盐及行业用盐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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