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涉案财产价格鉴证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价证[2007]321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7-9-30
实施时间: 2007-9-3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价格鉴证师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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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物价局、司法局:
  《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省人大于2006年10月1日起颁布施行。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涉案财产价格鉴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1318号)精神,现就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规范我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条例》的颁布施行,为我省开展涉案财产价格鉴证工作提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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