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国税发[2009]171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7-17
实施时间: 2009-7-1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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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州、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为规范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审批类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申请
  (一)企业发生《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属于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应按本通知规定,向县(市、区)级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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