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审计厅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社[2007]113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卫生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7-10-12
实施时间: 2007-10-12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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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财政局、审计局:
  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2003年开始试点,2004年全面推开,2005年实现了全省农村居民全覆盖。2006年,全省住院补偿165.39万人次,门诊补偿3974.57万人次,健康体检一千多万人次,当年基金使用率88.64%。到目前为止,全省参合人口4300万,参合率达到9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减轻了农民医药费用负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状况有所缓解,广大参合群众得到了实惠,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
  为贯彻落实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精神和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卫农卫发﹝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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