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地税发[2001]16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2-29
实施时间: 2001-12-29
失效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定期定额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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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
  为规范个体税收征管,完善定期定额管理,促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省局制定了《个体工商户税收定额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完善定期定额管理,公平税负,促进个体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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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苏国税发[2007]27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2-1
实施时间:2007-1-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苏地税规[2011]10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